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务处的要求,于第9-11周(即2019年4月22日—5月03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为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自查时间:4月22日-5月03日
2、总结阶段:5月06日-5月10日
二、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系自查为主,教务办总结反馈。
三、各系自查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实际教学内容与学期授课计划有无出入,修改变动的原因;(附表1)
2、任课教师的教案(课堂设计、教学笔记);
3、教师课堂教学运作基本情况:包括作业布置次数、批改情况、辅导答疑、阶段考试安排、学生成绩记分册记录等;(附表2)
4、教师教学考勤情况:包括上课迟到、早退、调停课等;(附表3)
5、实践性教学开展情况:包括实践性教学计划编写、实验(实习)指导书、教学实习计划、实验(习)报告、实验(实习)记录等。
6、按照规定要求检查所有教学人员的实际听课情况。
自查结束后,各系提交自查报告,包括自查执行情况、存在问题、措施等。截止时间于5月09日下午17:00
四、院内总结反馈内容
1、组织教学信息员开展座谈会,反馈教学质量信息;
2、抽查教师听课任务,听课意见有无反馈;
3、期中教学检查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