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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检测线路js952019届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作者:    编辑:张青  审核: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7日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9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相关安排

(一)成立金沙检测线路js952019届毕业生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保障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金沙检测线路js952019届毕业生资格审查领导小组,依法规范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每位学生毕业资格认真审查,并确保审查结果的准确性。

组长:王俊

副组长:张利、尚世宇、李琳

组员:李丽慧、张成兴、唐东旗、黄春水、张青、于洋

(二)毕业生资格审查主要内容

1.查毕业生是否取得毕业资格(该环节负责人尚世宇、张青,于5月18日之前完成):

5月10日到学籍学位科领取毕业生核查最终数据库,由于洋负责领取。

(1)普通本科生四年内是否修完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并获得相应的学分;(一审是否有缺少的课程,二审所修课程是否通过)

(2)普通本科生四年内所修总学分是否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要求(含创新学分、社会实践学分、素质拓展学分等);审总学分,创新学分、社会实践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由学生口负责审查资格后报送给张青

(3)普通本科生四年内所修公共选修课总学分是否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专升本学生两年内公共选修课至少跨三个大类修够6个学分考试成绩是否及格等。(审校公选课学分)

(4)专升本学生两年内是否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含毕业论文/设计。(一审是否有缺少的未修课程,二审有无不及格课程)

2.审查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是否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处分销除除外)。(该环节负责人李琳、于洋,于5月18日之前完成)

(三)毕业生审核程序及材料报送

1.教学口、学生口负责审查的结果于5月19日之前结束,于洋负责汇总审查结果,撰写审查工作报告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2.将结果提交毕业生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审议,5月20日之前完成;

3.毕业资格结果公示,5月21日-5月23日;

4.对结业的学生进行书面告知,并有学生签字确认,存档备查,5月22日

5.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毕业生数据(附件2)和毕业生审核报告。5月23日12点之前。

二、2019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金沙检测线路js95学位委员会成员:

主任:王俊

副主任:李琳、尚世宇

委员:张利、李丽慧、张成兴、黄春水、唐东旗

(一)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内容

1.审查毕业生是否取得毕业资格,没有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同时不具有学位授予资格,并对不能获得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生予以明确告知,并签字确认。(教务办,张青,于洋)

2.审查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是否受到留校察看(不含)以下纪律处分两次(含)以上或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学生口,于洋)

3.审查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各种考试(含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是否有作弊行为。(学生口,于洋)

4.审查毕业生(包括2017级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除辅修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是否在2.0(不含)以下(教务办,张青)

5.毕业论文(设计)是否合格,是否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教务办,张青)

(二)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1.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

2.较好地掌握了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完成本科教学计划(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取得毕业资格;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明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015级本科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未获得毕业资格者;

2.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留校察看(不含)以下纪律处分两次(含)以上或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3.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各种考试作弊者(含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等);

4.在校学习期间,学分制普通本科生所修课程(除辅修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0(不含)以下者;

5.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者或毕业论文(设计)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者。

6.在学位授予工作各环节中,有严重的舞弊作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对有上述“3、4”款所列情况[对应第4款:在校学习期间,学分制普通本科生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0(不含2.0)以下1.7(含1.7)以上],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异常授予学士学位:

1.获得实用新型、发明授权专利者(审核细则见附件1)。

2.在省级及以上科技作品、科技发明、电子设计、数学建模、挑战杯、英语演讲、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等比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3.毕业当年考取硕士研究生。

4.毕业当年考取国家机关公务员者。

另外,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条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017级专升本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未获得毕业资格者。

2.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留校察看(不含)以下纪律处分两次以上(含两次),或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处分未解除者。

3.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各种考试作弊者。

4.在校学习期间,学分制普通本科生(含专升本)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 2.0(不含 2.0)以下者。

5.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者或毕业论文(设计)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者,具体依据《许昌学院学士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6.在学位授予工作各环节中,有严重的舞弊作伪行为或因他原因,经学位委员会审核认为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异常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对以上第 2、3 未解除处分、第4所列情况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0(不含2.0)以下 1.7 以上(含 1.7)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符合其他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毕业当年考取研究生者。

2.在学科、专业、技能比赛中获省级一等奖(限第一名)及以上者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限前两名)。

3.通过地市级及以上统考考取国家机关公务员、国家事业单位、国有央企单位者。

2017级专升本应届本科毕业生当年如果没有获得学位,可以在毕业后二年内再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对有不授予情况中第 2 项所列情况处分已解除者且符合其他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直接申请。

对有不授予情况第 1、第 3、第 4 所列情况毕业返校补考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分,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 1.7以上(含1.7),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再次授予学士学位:

1.主持与专业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科研(工程)项目。

2.在学科、专业、技能比赛中获省级一等奖(限第一名)及以上者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限前两名)。

3.毕业后二年内考取研究生或考取与专业有关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或执业资格者。

4.毕业后二年内通过地市级及以上统考考取国家机关公务员、国家事业单位、国有央企等单位者。

5.与专业相关的其他业绩特别突出,经分委员会议定同意授予者

(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程序(含双学士学位)

1.第一阶段,预审查安排。

时间安排:5月17日—5月23日。

预审查对象:在校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已全部登录教务系统的2019届本科毕业生。对本学期校公共选修课成绩或部分毕业考试成绩未登教务系统,而无法进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的部分本科毕业生,各二级学院可暂缓对其进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待该课程成绩登教务系统后,再对其进行审查。

预审查要求如下:

(1)2019届本科毕业生(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在辅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同时进行审核)填写《许昌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3),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单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本学院(显著位置或网站)公示至少3天;

(3)对审查合格的毕业生,各学院按要求填写《许昌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见附件4);

(4)对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各学院必须书面告知学生,有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然后存档。并按要求填写《许昌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拟不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见附件5);

(5)符合异常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要向所在学院提交异常授予学位申请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各学院按要求填写《许昌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异常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见附件6),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因本学期相关成绩未登教务系统,而暂缓进行学士学位资格审查的本科毕业生,各学院可根据具体安排在第二阶段审查。

2.第二阶段,二次审查及复核安排。

时间安排5月24日—5月27日

审查对象:因本学期部分毕业考试成绩未登教务系统,而暂缓进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的本科毕业生;及二级学院授予学位及不授予学位名单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复核。

3.于5月27日17时之前,将审查公示、确认无误后的上述各类表格,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送校学位办公室(行政楼教务处学籍学位科),《许昌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请表》暂由各学院保存,之后统一盖章并放入学生档案。

4.认真统计本学院2019届毕业生总人数、各专业毕业生人数以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情况,填写《许昌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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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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